近日,该部门与宁夏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全区药品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工作的公告》,全方位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相关部门还该领域这一研究,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研判,为日常检查、应急处置、案件核查及“三医”协同提供技术支撑。据介绍,宁夏将全链条压实责任、跨部门协同治理、该领域赋能,确保2026年底前基本建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体系。《公告》明确,2026年5月起,宁夏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用氧除外;中药饮片按照国家、宁夏药监局布置适时推进)全部建立追溯制度,实现上市药品赋码激活;10月底前,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实现赋码该领域上传;10月底和12月底前,分别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赋码药品入出库扫码率、数据上传率达95%以上。《通知》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追溯主体责任,要求“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经营企业重点核验追溯信息一致性,依法依规保存、上传、反馈、核查、更新、纠正、处置追溯信息,不得购进未赋码药品;医疗机构全流程扫码核验,按规定提供追溯信息。目前,宁夏已全方位开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各地正加紧部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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