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至联合工作组赴北京、长沙等地展开核查工作。期间,向舒某某取得相关录音资料,询问罗某某、舒某某、姚某某、李某等人。公安机关对舒某某推进询问,并于当日将罗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公安机关对李某推进询问。期间,公安机关还围绕事发地点、经过,累计调阅96小时的有关音视频资料。4月24日16时8分至17时30分,罗某某到学校三楼校长办公室与舒某某交谈期间,录像,上前制止并争抢手机,双方发生争吵。公安机关对4月24日下午在舒某某办公室发生争吵时在场的邓某某、张某某、曾某3人进行询问。事发后,舒某某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在接受调查过程中,罗某某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行为。经梳理排查,未发现罗某某存在其他违法犯罪状况。 联合工作组查明,2024年10月,学校举办方与该行业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学校举办方每年向舒某某团队支付服务费用。李某在未告知罗某某的状况下展开了录音,后将录音发送给舒某某。舒某某在收到录音后,安排姚某某将录音进行剪辑,4月28日20时35分上传至个人微信公众号,引发社会关注。现查明:4月24日12时54分至13时32分,在我区大面街道竹子学校二楼会议室,罗某某向李某告知举行方关于“解约学校实施校长董某”“协议交律师走流程”“竹子学校暂停与某教育机构合作”等有关事宜,该范围音频中的言论。4月24日12时54分至13时32分,罗某某在学校二楼会晤室单独向舒某某助理李某告知召开方关于解约学校实施校长决定等事宜,过程中罗某某情绪逐渐激动,出现了威胁舒某某人身安全、事业发展的言论,双方现场未发生肢体冲突。2025年1月,舒某某及其团队入驻竹子学校,舒某某担任学校校长。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罗某某作出行政处罚。自5月1日起,联合工作组先后向十余名相关人员了解核实状况。公安机关接到舒某某报警后依法立案调查。经查,4月20日起,罗某某多次经过微信联系舒某某沟通更换实施校长事宜,4月23日18时许舒某某电话向罗某某表示不同意更换执行校长。2026年以来,学校召开方与舒某某团队因费用支付、管理权限、人事安排等议题,逐步出现分歧和矛盾,直至近期产生激烈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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