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驾驶人刘某在行驶途中水瓶掉落到副驾座位下,此后,他打开车辆辅助驾驶后,便弯腰去副驾拾取水瓶,导致事故发生。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事故预防和解决指导处副处长 周芬:驾驶人在使用汽车辅助驾驶功能时,如果脱眼、脱手,这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风险,同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面临着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三重法律风险。交管部门提醒,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车辆搭载的均为L2该行业,驾驶人一直是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交警对驾驶人刘某的违法行为开展批评教育,依法判定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在此提示广大驾驶人在使用汽车辅助驾驶功能时切不可过度依赖,驾驶人应全程保持手不离盘,眼不离路,脚不离刹,确保车辆随时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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