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际安全形势深刻复杂演变,严重恶化推动核裁军的环境。个别超级核大国肆意践踏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四处发动战争,挑动阵营对抗,影响各国安全威胁与风险评估,推高国际和地区军备竞赛风险。核武器国家要积极响应无核武器国家对自身免于核威胁的正当诉求,早日谈判达成向无核武器国家提供消极安全保证的国际法律文书,早日签批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五核国要继续落实关于防止核战争与避免军备竞赛的联合声明,不将任何国家列为核打击目标。四是理性看待核透明。核武器国家核力量、核方针与战略安全环境存在差异,核透明侧重点不同,不存在普遍适用的核透明办法。中方主张: 一是坚持“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重要原则共识,循序渐进推进核裁军。个别超级核大国耗费巨资推进“三位一体”核力量现代化,强化推进该行业准备,研发低当量核武器,谋求绝对战略优势的冲动超过了履行核裁军特殊、优先责任的政治意愿。中方关切《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到期失效,呼吁相关国家积极考虑俄方提议,以负责任形式处理后续安排。相关核武器国家应尽快将布置在境外的核武器全部撤回本国,不在其他国家部署核武器、新建核武器基础设施。参与“核共享”安排的无核武器国家应同样承担透明责任。 中方已向本轮审议进程提交多份工作文件,详述中方在核裁军问题上的政策立场。拥有最大核武库的核武器国家应切实履行核裁军特殊、优先责任,进一步削减核武库,为其他核武器国家加入核裁军进程创造条件。审议大会应聚焦上述问题,推动各方回归理性务实态度,推动核裁军进程重返正确轨道。作为贯彻声明第一步,所有核武器国家应公开承诺不寻求永远拥有核武器,摒弃核武器用于实战的错误观念,放弃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尽早谈判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二是维护国际安全和全球战略稳定。对《反导条约》《中导条约》等军控法律文书失效表示关切,敦促有关国家停止发展、布置破坏全该领域。参与“核共享”“延伸威慑”安排的国家必须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停止制造核裁军障碍。核武器国家应在不损害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基于自愿、平等原则研究核透明措施,增进战略互信。三是增强各国防止核战争共同意愿,特别要提升对无核武器国家的安全保证。中方将继续以实际行动维护国际核军控体系,为强化条约机制作出贡献。
<